1.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。
2.配戴規定的安全勞動防護用品,有毒、有害的場合,要配備好防護器具,作應急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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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應釜定期維護檢修安全注意事項發表時間:2022-03-18 21:49 反應釜維護檢修安全注意事項維護安全注意事項 1.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。 2.配戴規定的安全勞動防護用品,有毒、有害的場合,要配備好防護器具,作應急之用。 3.不得用水直接沖洗電動機、減速機、保溫層、儀表、儀器等。 4.設備運轉時,不得清理、擦拭運轉零部件。 5.不得帶壓擰緊或松開螺栓及修理受壓元件。
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1.特殊作業人員須有相應的作業資格證。 2.必須按規定辦理設備安全移交手續。 3.必須配戴規定的安全勞動防護用品,有毒、有害的場合,要配備好防護器具,作應急之用。 4.切斷電源,懸掛“禁止合閘”警告牌。 5.檢修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蝕性物質的釜體時,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,加隔離盲板,并進行清理置換,經取樣分折合格后,方能進行工作。 6.釜內作業要辦理釜內作業許可證,作業因故較長時間中斷或安全條件改變時,繼續釜內作業,應重新辦理釜內作業許可證。 7.釜內作業,可視具體作業條件,采取通風措施,對通風不良以及容積較小的釜體,采取間歇作業,不得強行連續作業。 8.釜內作業要按釜體深度搭設安全梯及臺架,設立監護人,配備救護繩索,以保證應急撤離。監護人不得擅自離開監護崗位。 9.動火須辦動火證。施焊人離開時,不得將乙炔焊槍留放釜內,以防乙炔泄漏。 10.檢修臨時燈采用低壓36V,釜內的照燈應使用電壓不超過24V的防爆燈具。檢驗儀器和修理工具的電源電壓超過24V時,必須采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。
試車安全注意事項 1.試車人員應配戴規定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。 2.與試車無關人員離開試車現場。 3.試車過程中,試車人員不得隨意離開試車崗位。 4.試車過程中,操作控制崗位的人員與現場人員須保持良好的聯絡狀況,一旦出現異常情況時,及時停車進行檢查、處理。 5.人工盤車時,必須切斷電源,拆下三角皮帶。 |